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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夫妻落马“天价宣传片”

 
来源:中国铁道科学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22
 
2012年7月,一部被国家审计署点名、引发公众一片哗然的原铁道部耗资1850万元制作的五分钟宣传片,将副厅级的中国铁路文联副秘书长陈宜涵拉下了马。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因为在其家中搜出超过1000万的现金和至少九张房产证,当天被纪委带走调查的还有陈宜涵的丈夫…… (图/CFP) 审计署点名铁路宣传片 2012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让原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成为热点话题。审计结果称:“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审计结果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来,为迎接2010年12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2009年年初,时任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请像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制作高水平的中国铁路宣传片。2010年11月底,《中国铁路》形象宣传片交付铁道部相关部门审查通过。该宣传片在世界高铁大会开幕式上如期播出,宣传片全长五分钟,导演为张艺谋,回顾总结了中国铁路近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和骄人成绩。业内人士称,《中国铁路》宣传片成本虽然高达1850万,但该宣传片并无技术含量,仅是用几张笑脸和几列火车简单拼接而成。 网友发现,其中出现最多的便是各种奔驰着的列车,视频均为当下拍摄,叙事手法为字幕表达,全片甚至连航拍镜头都很少,有网友表示:“大量延时或高速摄影,用价值4万以下的机器就可以拍出,画面组合就是镜头堆砌,完全看不出导演设计。段落组合毫无趣味,也缺乏叙事性。” 北京一位从事影视宣传片和纪录片拍摄的导演表示,该片大量视频可以直接采用素材资料,十几万就可以拿下。一位经常拍广告的资深专家指出,这个宣传片最多也只是用4K高清摄像机拍摄,器材的租赁费用大约只需12万元。宣传中大部分场景都在火车上完成,场景费用可忽略不计。20段素材大概仅需要30万元,再加上摄影、摄像、灯光、脚本、配乐和演员费用等,拍摄成本总计约55.53万元。“天价宣传片”也将张艺谋推上了风口浪尖。此间,有媒体报道,此宣传片回扣占700万元,张艺谋领250万元。 张艺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铁道部希望有大量的信息放进去,这些信息无法用画外音和演员的表演完成,所以用了大量的字幕,这是不太完美的地方。直到“天价宣传片”被曝光后,他才惊悉该片总投资竟高达1850万元。张艺谋说,他所获酬劳总共是税后250万元,分两笔支付,一笔100万元,一笔150万元,两笔酬劳均有合同和税单为证。 “天价宣传片”诞生记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2012年7月10日,陈宜涵被原铁道部纪委带走调查。1963年出生的陈宜涵,是“天价宣传片”中的一个关键人物。2006年6月至2009年7月,陈宜涵任铁道部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正处级),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10年6月至案发任中国铁路文联副秘书长,官至副厅级。铁道部接到国家审计署办公厅转送的《关于铁道部投入巨资拍摄宣传片未达预期效果》的公函后,也开始着手调查此事。 按照刘志军的安排,拍《中国铁路》宣传片工作由铁道部政治部宣传处组织落实。时任宣传处处长的陈宜涵找到北京金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希望能联系到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拍摄。王某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联系到张艺谋,张艺谋同意作为导演拍摄此片。 2009年10月27日,由原铁道部下属的铁道影视中心作为甲方与乙方新时刻公司签订的《和谐铁路》(后定名为《中国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显示:制作完成期限是2010年1月31日,宣传片时长10分钟,有10分钟、八分钟、五分钟、一分钟等六个版本胶片拍摄。乙方委托张艺谋为导演,片中署名张艺谋,且张艺谋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编辑剪辑。 2010年10月12日,原铁道部财务司下拨铁道影视中心宣传片制作经费1550万元。之后,应对方要求,原铁道部又向铁道影视中心追加预算300万元。最终,宣传片的制作费用为1850万元。2010年11月底,《中国铁路》宣传片交付原铁道部相关部门审查通过。2010年3月5日至12月3日,铁道影视中心将原铁道部拍摄宣传片的专项拨款人民币1850万元,陆续支付给了新时刻公司。 为感谢陈宜涵,2011年1月26日,王某在原铁道部地下车库,将一个方形纸盒放在陈宜涵汽车后备箱中,后陈宜涵发现纸盒中有人民币现金四捆,每捆10万元,共40万元,陈宜涵将其赃款存放在家中。 所任职务均为“肥差” 和陈宜涵同一天被带走的,还有她的丈夫——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调查人员在搜查陈宜涵家时,意外地搜出超过1000万的现金和至少九张房产证。调查人员认为,陈宜涵职务级别较低,不可能贪污这么多钱,随即调查她的丈夫刘瑞扬。调查人员在刘瑞扬办公室发现了大量存折和购物卡,刘瑞扬因此东窗事发。 1984年,刘瑞扬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车辆系,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货车处副处长、装备部验收处处长等职。铁道部运输局是铁道部的下属司局之一,整个铁道部大半核心权力都集中在运输局。2000年,铁道部将原来的车辆局、电务局、工务局、机务局和运输局五个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统称运输局。合并后的运输局由装备部、基础部、客运专线技术部、土地管理部组成。其中,装备部负责和铁路设备有关的绝大部分业务。 2007年,刘瑞扬被提拔为北京铁路局副局长兼北京铁路客运专线动车检修基地筹备组组长,主要负责北京动车段建设。由于北京动车段在整个规划中地位重要,采购量很大,而刘瑞扬正好手握采购实权。据媒体报道,2008年时,曾有人向中纪委举报刘瑞扬利用手中的职权在北京动车段工程运营设备采购中有腐败行为。此事曾在内部引起不小震动,但后无下文。 2012年4月刘瑞扬调回铁道部,任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据悉,原铁道部纪委领导在一次内部会议上称,刘瑞扬在刘志军案发、他(指刘瑞扬)的上级张曙光和下级刘作琪都被“双规”调查后,毫不收敛,仍然不计后果大肆索贿受贿。张曙光曾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落马前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一职,受贿4700余万元。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张曙光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张曙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曾经有着“高铁第一人”之称的铁路行业领军人物将面临漫长的牢狱生活。此前的2012年11月底,受贿290余万元的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行贿者回国投案自首 刘瑞扬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指定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管辖。经过初查,检察机关发现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公司”)董事长徐玉锁涉嫌向刘瑞扬进行巨额行贿。 徐玉锁是一个声名显赫的人物,他是深圳市人大代表、当年胡润榜上的新晋富豪、所掌控的远望谷公司是深圳上市公司。十几年前,徐玉锁在蛇口成立远望谷公司时,仅有四个员工,他本人兼职司机,到公司上市首日股价以60元高开达到身价15亿元,再到涉嫌行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直至回国自首,徐玉锁的命运轮回让人嗟叹不已。 公开资料显示,远望谷公司的主要业务对象是当时的铁道部,包括提供“RFID电子标签”、“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车号智能跟踪系统”。公司正是借助中国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开创了国内电子标签产品规模化应用的先河。 2012年8月28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决定对徐玉锁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此时,徐玉锁却不见了。原来,他闻知风声不对,仓皇出逃,辗转美国、新加坡等地,由其夫人担任公司代理总裁和董事长。2012年10月24日,深圳市人大许可检察机关对徐玉锁采取强制措施。 徐玉锁出逃后,检察机关辗转联系到徐玉锁的朋友作为中间人,尝试与其建立联系。经过中间人的引导和协调,徐玉锁同意以邮件的沟通方式来对话,半年的时间来往信件达几十封。在办案人员的劝说下,2013年7月,徐玉锁最终在境外向办案人员提供了他向刘瑞扬行贿的证据材料。 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根据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自愿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15天后,徐玉锁分别向最高检和郑州铁检分院寄来信件,表明愿意主动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27日下午,在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客运码头,中国边检人员将从新加坡归国投案的徐玉锁移交给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因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检察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刘瑞扬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正进入司法程序。 1850万元背后的利益输送 陈宜涵在接受原铁道部纪委调查时,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40万元的犯罪事实。2014年1月3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陈宜涵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同年2月18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随着庭审的进行,当年引起社会关注的铁道部“天价宣传片”细节内幕也渐次浮现。 2009年四五月份,张某、王某与陈宜涵等人商谈后,确定以1550万元的价格拍摄此片。2009年9月22日,刘志军批示同意。后因原铁道部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迟迟没有正式确定并回复对方的拍摄方案,以及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向对方拨出第一笔款项,拍摄工作被拖延。2010年12月世界高铁会议召开前,在刘志军的催促下拍摄进度得以加快,但张某以时间紧需要增加人力、设备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费用300万元。 在草拟宣传片协议过程中,陈宜涵调到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任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原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部部长王乙曾在宣传部会议上宣布:“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谐铁路》宣传片拍摄工作继续由陈宜涵同志负责。” 在整个过程中,陈宜涵是具体负责人,接任的宣传处处长王某予以配合,陈宜涵参与了联系拍摄、创意文案的讨论和修改、样片审查等工作,和新时刻公司的联络也是由陈宜涵负责。铁道影视中心主要负责拍摄协调、提供影视资料素材、经手原铁道部财务拨款支付拍摄经费等工作。 新时刻公司为了感谢王某为其接洽、促成该项业务,特聘王某为该宣传片的顾问,并安排王某负责部分监制工作,同时向王某购买若干剧本,为此新时刻公司向王某的金瑞丰公司支付了650多万元报酬。王某将其中的517万元陆续转入北京某会计有限公司,而后再通过该公司陆续向自己个人在建设银行账户转款共计人民币284.15万元。而后,出于感谢,王某送给陈宜涵4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陈宜涵具有自首情节,涉案赃款赃物全部追回,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6年至11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宜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人民币4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陈宜涵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以自首论。另外,她还有可以依法从轻判决的法定情形:赃款全部追缴,系初犯偶犯。 2015年2月10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宜涵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没收的个人财产上缴国库,对40万元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2年7月,一部被国家审计署点名、引发公众一片哗然的原铁道部耗资1850万元制作的五分钟宣传片,将副厅级的中国铁路文联副秘书长陈宜涵拉下了马。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因为在其家中搜出超过1000万的现金和至少九张房产证,当天被纪委带走调查的还有陈宜涵的丈夫…… (图/CFP) 审计署点名铁路宣传片 2012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让原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成为热点话题。审计结果称:“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审计结果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来,为迎接2010年12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2009年年初,时任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请像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制作高水平的中国铁路宣传片。2010年11月底,《中国铁路》形象宣传片交付铁道部相关部门审查通过。该宣传片在世界高铁大会开幕式上如期播出,宣传片全长五分钟,导演为张艺谋,回顾总结了中国铁路近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和骄人成绩。业内人士称,《中国铁路》宣传片成本虽然高达1850万,但该宣传片并无技术含量,仅是用几张笑脸和几列火车简单拼接而成。 网友发现,其中出现最多的便是各种奔驰着的列车,视频均为当下拍摄,叙事手法为字幕表达,全片甚至连航拍镜头都很少,有网友表示:“大量延时或高速摄影,用价值4万以下的机器就可以拍出,画面组合就是镜头堆砌,完全看不出导演设计。段落组合毫无趣味,也缺乏叙事性。” 北京一位从事影视宣传片和纪录片拍摄的导演表示,该片大量视频可以直接采用素材资料,十几万就可以拿下。一位经常拍广告的资深专家指出,这个宣传片最多也只是用4K高清摄像机拍摄,器材的租赁费用大约只需12万元。宣传中大部分场景都在火车上完成,场景费用可忽略不计。20段素材大概仅需要30万元,再加上摄影、摄像、灯光、脚本、配乐和演员费用等,拍摄成本总计约55.53万元。“天价宣传片”也将张艺谋推上了风口浪尖。此间,有媒体报道,此宣传片回扣占700万元,张艺谋领250万元。 张艺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铁道部希望有大量的信息放进去,这些信息无法用画外音和演员的表演完成,所以用了大量的字幕,这是不太完美的地方。直到“天价宣传片”被曝光后,他才惊悉该片总投资竟高达1850万元。张艺谋说,他所获酬劳总共是税后250万元,分两笔支付,一笔100万元,一笔150万元,两笔酬劳均有合同和税单为证。 “天价宣传片”诞生记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2012年7月10日,陈宜涵被原铁道部纪委带走调查。1963年出生的陈宜涵,是“天价宣传片”中的一个关键人物。2006年6月至2009年7月,陈宜涵任铁道部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正处级),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10年6月至案发任中国铁路文联副秘书长,官至副厅级。铁道部接到国家审计署办公厅转送的《关于铁道部投入巨资拍摄宣传片未达预期效果》的公函后,也开始着手调查此事。 按照刘志军的安排,拍《中国铁路》宣传片工作由铁道部政治部宣传处组织落实。时任宣传处处长的陈宜涵找到北京金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希望能联系到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拍摄。王某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联系到张艺谋,张艺谋同意作为导演拍摄此片。 2009年10月27日,由原铁道部下属的铁道影视中心作为甲方与乙方新时刻公司签订的《和谐铁路》(后定名为《中国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显示:制作完成期限是2010年1月31日,宣传片时长10分钟,有10分钟、八分钟、五分钟、一分钟等六个版本胶片拍摄。乙方委托张艺谋为导演,片中署名张艺谋,且张艺谋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编辑剪辑。 2010年10月12日,原铁道部财务司下拨铁道影视中心宣传片制作经费1550万元。之后,应对方要求,原铁道部又向铁道影视中心追加预算300万元。最终,宣传片的制作费用为1850万元。2010年11月底,《中国铁路》宣传片交付原铁道部相关部门审查通过。2010年3月5日至12月3日,铁道影视中心将原铁道部拍摄宣传片的专项拨款人民币1850万元,陆续支付给了新时刻公司。 为感谢陈宜涵,2011年1月26日,王某在原铁道部地下车库,将一个方形纸盒放在陈宜涵汽车后备箱中,后陈宜涵发现纸盒中有人民币现金四捆,每捆10万元,共40万元,陈宜涵将其赃款存放在家中。 所任职务均为“肥差” 和陈宜涵同一天被带走的,还有她的丈夫——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调查人员在搜查陈宜涵家时,意外地搜出超过1000万的现金和至少九张房产证。调查人员认为,陈宜涵职务级别较低,不可能贪污这么多钱,随即调查她的丈夫刘瑞扬。调查人员在刘瑞扬办公室发现了大量存折和购物卡,刘瑞扬因此东窗事发。 1984年,刘瑞扬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车辆系,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货车处副处长、装备部验收处处长等职。铁道部运输局是铁道部的下属司局之一,整个铁道部大半核心权力都集中在运输局。2000年,铁道部将原来的车辆局、电务局、工务局、机务局和运输局五个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统称运输局。合并后的运输局由装备部、基础部、客运专线技术部、土地管理部组成。其中,装备部负责和铁路设备有关的绝大部分业务。 2007年,刘瑞扬被提拔为北京铁路局副局长兼北京铁路客运专线动车检修基地筹备组组长,主要负责北京动车段建设。由于北京动车段在整个规划中地位重要,采购量很大,而刘瑞扬正好手握采购实权。据媒体报道,2008年时,曾有人向中纪委举报刘瑞扬利用手中的职权在北京动车段工程运营设备采购中有腐败行为。此事曾在内部引起不小震动,但后无下文。 2012年4月刘瑞扬调回铁道部,任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据悉,原铁道部纪委领导在一次内部会议上称,刘瑞扬在刘志军案发、他(指刘瑞扬)的上级张曙光和下级刘作琪都被“双规”调查后,毫不收敛,仍然不计后果大肆索贿受贿。张曙光曾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落马前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一职,受贿4700余万元。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张曙光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张曙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曾经有着“高铁第一人”之称的铁路行业领军人物将面临漫长的牢狱生活。此前的2012年11月底,受贿290余万元的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行贿者回国投案自首 刘瑞扬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指定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管辖。经过初查,检察机关发现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公司”)董事长徐玉锁涉嫌向刘瑞扬进行巨额行贿。 徐玉锁是一个声名显赫的人物,他是深圳市人大代表、当年胡润榜上的新晋富豪、所掌控的远望谷公司是深圳上市公司。十几年前,徐玉锁在蛇口成立远望谷公司时,仅有四个员工,他本人兼职司机,到公司上市首日股价以60元高开达到身价15亿元,再到涉嫌行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直至回国自首,徐玉锁的命运轮回让人嗟叹不已。 公开资料显示,远望谷公司的主要业务对象是当时的铁道部,包括提供“RFID电子标签”、“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车号智能跟踪系统”。公司正是借助中国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开创了国内电子标签产品规模化应用的先河。 2012年8月28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决定对徐玉锁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此时,徐玉锁却不见了。原来,他闻知风声不对,仓皇出逃,辗转美国、新加坡等地,由其夫人担任公司代理总裁和董事长。2012年10月24日,深圳市人大许可检察机关对徐玉锁采取强制措施。 徐玉锁出逃后,检察机关辗转联系到徐玉锁的朋友作为中间人,尝试与其建立联系。经过中间人的引导和协调,徐玉锁同意以邮件的沟通方式来对话,半年的时间来往信件达几十封。在办案人员的劝说下,2013年7月,徐玉锁最终在境外向办案人员提供了他向刘瑞扬行贿的证据材料。 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根据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自愿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15天后,徐玉锁分别向最高检和郑州铁检分院寄来信件,表明愿意主动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27日下午,在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客运码头,中国边检人员将从新加坡归国投案的徐玉锁移交给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因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检察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刘瑞扬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正进入司法程序。 1850万元背后的利益输送 陈宜涵在接受原铁道部纪委调查时,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40万元的犯罪事实。2014年1月3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陈宜涵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同年2月18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随着庭审的进行,当年引起社会关注的铁道部“天价宣传片”细节内幕也渐次浮现。 2009年四五月份,张某、王某与陈宜涵等人商谈后,确定以1550万元的价格拍摄此片。2009年9月22日,刘志军批示同意。后因原铁道部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迟迟没有正式确定并回复对方的拍摄方案,以及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向对方拨出第一笔款项,拍摄工作被拖延。2010年12月世界高铁会议召开前,在刘志军的催促下拍摄进度得以加快,但张某以时间紧需要增加人力、设备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费用300万元。 在草拟宣传片协议过程中,陈宜涵调到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任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原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部部长王乙曾在宣传部会议上宣布:“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谐铁路》宣传片拍摄工作继续由陈宜涵同志负责。” 在整个过程中,陈宜涵是具体负责人,接任的宣传处处长王某予以配合,陈宜涵参与了联系拍摄、创意文案的讨论和修改、样片审查等工作,和新时刻公司的联络也是由陈宜涵负责。铁道影视中心主要负责拍摄协调、提供影视资料素材、经手原铁道部财务拨款支付拍摄经费等工作。 新时刻公司为了感谢王某为其接洽、促成该项业务,特聘王某为该宣传片的顾问,并安排王某负责部分监制工作,同时向王某购买若干剧本,为此新时刻公司向王某的金瑞丰公司支付了650多万元报酬。王某将其中的517万元陆续转入北京某会计有限公司,而后再通过该公司陆续向自己个人在建设银行账户转款共计人民币284.15万元。而后,出于感谢,王某送给陈宜涵4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陈宜涵具有自首情节,涉案赃款赃物全部追回,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6年至11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宜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人民币4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陈宜涵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以自首论。另外,她还有可以依法从轻判决的法定情形:赃款全部追缴,系初犯偶犯。 2015年2月10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宜涵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没收的个人财产上缴国库,对40万元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文章来源:中国铁道科学 网址: http://zgtdkx.400nongye.com/lunwen/itemid-5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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